上海“试点方案”呼之欲出 QFLP制度破冰影响几何
2010年04月09日 19:10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一份关于外资参与人民币股权投资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的文件,目前已经通过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多次讨论,即将于近日公布。
LP匮乏是制约发展瓶颈
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目前的行情显示,人民币基金募、投活跃。
私募股权的出资体系可简单地归结为两个问题:钱如何进,钱又如何出。据统计数据显示,钱如何进,也就是在基金募资方面,2009年共有105支人民币基金成功募集122.95亿美元,新募基金数和募资金额分别占总量的84.7%和65.4%,首次在新募基金资本总量上占据市场主导地位;钱如何出是指在投资方面,人民币基金共发生328起投资案例,涉及投资金额为29.24亿美元,活跃度首次超越外币基金。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清科研究中心获悉,人民币基金募、投规模偏小仍是不争的事实。其中困扰人民币基金发展的主要原因就是资金来源单一,结构有待优化。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林婉婷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现阶段,我国人民币基金LP主要是政府引导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民营资本,LP(基金出资人)匮乏是制约人民币基金发展的主要瓶颈。此次试点方案的出台,海外大型机构投资者的准入将是人民币基金下一轮发展大潮的助推器。
困扰或将“破冰”
著名经济学家、国际财务策划标准联盟协会副主席、美国万通投资银行控股集团副董事长、中国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主任、国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孫飛博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外资PE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募集人民币基金主要困扰是缺乏相关法规支持,目前只有天津、上海、北京等几个城市对中外合资PE有所放开,但缺乏相关的配套法规与指引。”
此外,外汇管制因素更甚。
林婉婷向记者分析,一方面是关乎美元汇兑问题,即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即股权基金的出资人)投资境内人民币基金以及所投基金本金及收益的汇出。值得一提的是,“142号文”的限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目前来看,新试点方案或将有实质性突破,并在境内投资收益与本金购汇成外汇并返还给境外投资人时,QFLP制度将提供自由结汇的绿色通道。
其次是QFLP所投人民币基金的“国民待遇”问题,即所投人民币基金投资限制以及审批问题。
2006年由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出台并规定:“外资创投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就是说,基金资金来源中只要有来自外国投资者的资本,就可以认定为外资创投,将受外商投资审批程序和要求限制。林婉婷认为,关于外资PE“国民待遇”问题,新试点方案有望明确获批QFLP设立人民币基金可享受本土基金待遇,仅对投资项目所处行业有所限制。
然而,这一问题能否有实质性突破,目前还有待最终方案的证实。
有利缓解矛盾
随着人民币基金的快速发展,外资PE纷纷试水人民币基金。
同时管理美元和人民币基金的PE机构犹如“双栖动物”,若是红筹架构(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2008年红筹上市已判死刑),人民币不能去海外投资的情况下用美元基金投资;若是在限制性的行业,只允许人民币投资的情况下,用人民币基金操作,操作较为灵活。但在出现被投公司不要美金只愿要人民币的情况时,GP(普通出资人)则要多方权衡,考虑美元LP的利益需求。
对此,孙飞指出:“外资PE与美元LP的矛盾应该是因人因项目而异,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只要做了LP,就应该按章程和协议办,要和谐统一,不应该产生太多矛盾,否则会对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回过头来看,尽管目前GP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如将投资分析记录如实呈献给美元LP,或将人民币基金部分收益补偿美元LP等,但个中矛盾依然存在。
据林婉婷预测,若试点方案能够顺利实施,QFLP制度将为外资LP打通绿色通道,为其参与境内人民币基金提供极大便利,也将有效缓解GP与美元LP之间的矛盾。
外资PE扎堆上海?
在美国VC/PE行业只占经济的1%,却产出了占GDP总量的11%;而在中国VC/PE的比重还不超过0.1%,业内人士称,这个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外资PE方面,上海是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事实上,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战略确定以后,鼓励股权投资在沪发展的推动工作也逐步进入正轨。为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在当地注册,上海比照国际金融机构奖励政策而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补贴、现金奖励、人才吸引等办法,同时,黄浦、杨浦、徐汇等区也纷纷出台了区域性的激励措施,筑巢引凤。天津、北京也在摩拳擦掌。
早在2009年8月份,上海市金融办就曾建议采取QFII的模式解决外资PE入股人民币基金的方式,上海市和国家外管局等有关部门也多次商讨,外资基金管理公司结汇后的资本金可以用于自己发起的人民币基金。林婉婷称,此次出台的试点办法中不仅解决了外资GP入股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问题,还将解决其他外资LP参与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的问题,这意味着上海浦东新区将成为吸引外资PE参与设立人民币基金的热土。
挑战监管保双赢
从单纯的竞争格局来看,外资PE仍较本土PE有较大优势。有研究数据显示,在新募基金情况上,2009年本土PE较外资PE在新募基金数和新募资本量上均领先,这一现象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源于外资PE募集人民币基金的尴尬局面;在投资方面,2009年,本土PE在投资案例数上领先,而在投资总额方面略逊于外资PE。
林婉婷认为,尽管本土PE发展迅速,但外资PE仍占据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主要地位,而在QFLP试点方案推出后,对于外资PE无疑是重大利好,对于本土PE也会造成竞争压力。本土PE近年来在品牌、专业性等方面也有较大提升,凭借其对国内环境的熟悉仍占据一定优势。
对于日后本土和外资PE的竞争,将更多地取决于各自的业绩、口碑以及专业性等因素。
进入实施阶段通常要把“监管”关,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基金经理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监管应该从两个层面看,对于LP的规定可以不用像QFLP规定得那么高,但还是要提出一定标准和要求的。”
“而从GP角度来讲,如果它有外资基金参与,而且又希望有国民待遇的话,那是必须要有一系列标准进行监管要求。这对国外的机构投资者来说也是利好的,GP有规范化的监管,才有一定的动力和效率。如果能服从某一层次的监管,将来还可以从LP拿到更多的钱。”该基金经理说。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约翰·费德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这个问题要跳出来看,这个法规到底是要保护谁的利益,应该是保护在中国投资人民币基金的投资者利益。这样来看,监管就有两条路可以走,一个是在GP层面把关,一个是在LP层面把关。
“浦东有相关的法规,设在浦东的投资管理公司一定要符合一些基本条件,比如注册资本、人才等,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在税收方面就可以享受一些优惠。从这点出发,这种管理公司既然已经符合这些条件,如果由它来管理投资基金的话,我们就可以放心,可以让一些外资进来。因为毕竟我们已经了解这个管理公司,我们知道它在做什么,如果我们想要多了解的话,我们还可以做一个审查。”约翰·费德里表示。
另外一条路是对LP进行把关。“这个观点是说,虽然我们不是很了解外资管理公司,可是我们知道一些有规模的外资投资者加入了,他们的目的跟中国的投资者是一致的,他们可以起到一个保护中国投资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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