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骜锋,王骜锋讲师,王骜锋联系方式,王骜锋培训师-【讲师网】
风水大师、起名大师、数字能量专家、125岁养生专家、军事风水
王骜锋:虹派文学”的创始人丹虹(字骜锋) 和大家谈谈写作
2016-01-20 41910
心似灵光一片 照遍山河万朵 几千年来顽强卓绝捍卫人类尊严与生俱来是诗 而充满不可为而为打破自身则是虹 虹派文学”的创始人丹虹(字骜锋) 和大家谈谈写作 标签: 虹派文学”的创始人丹虹(字骜锋) 和大家谈谈写作 2008-05-07 14:43 虹派文学”的创始人丹虹(字骜锋) 和大家谈谈写作 我是2001年春天开始上网的,那时人们上网目的很简单,一般都是聊天、玩游戏;我一上网就喜欢上电子邮件,因为它的迅速、快捷和网友交流思想感情、谈天说地似乎比聊天好,因为它可以保存,于是我申请很多电子信箱,几乎各大网站都有我的信箱。我上网除了发电子邮件和网友谈文学外,就是在网站欣赏名作。由于那时打字速度太慢,网吧微机经常出故障丢失文件,我的第一篇小说“踏 雪寻 梅——一 个 白 雪 的 童 话”整整用半年的时间才完成,这是我在网上写的第一篇文章,那时还不知道可以在网上发表,于是我用电子邮件发往我最喜欢的《幸福》杂志…… 这也是我第一次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媒体的第一篇文章,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是2*****年7月31日晚上我用电子邮件发到《幸福》杂志,我做梦也没有想到,2001年8月1日晚上10.35分,我的手机电子邮件能收到《幸福》杂志编辑傅妍发来的邮件:你的文章已经通过,已经排一个版…… 我感叹《幸福》杂志编辑迅速的同时,深深的爱上互联网,记得以前发一篇文章,挂号寄到武汉需要5——6天,等到收到回信大约15——30天…… 在八一建军节我们军人的节日里,文章发表了,我感到很幸福。我终于于2001年8月18日购到《幸福》杂志,而我的网友比我提前一天购到《幸福》杂志,她在给我的电子邮件中这样说: 今天看到,我发表在《幸福》杂志2001年9下月版第55页”记忆深处那一抹梅香永恒”原文依然还是那样亲切: xf·放飞心情· 新世纪的第一个春天,在蓬莱阁烟台山下的海滩上,有一位男骇冒着冰冷的寒风,踏着厚厚的积雪,沿着蜿蜒的海滩跋涉,他在寻觅…… 以后陆续上网中发现,要真正的写好文章,必须有自己的电脑,因为写作是一种状态,需要一起完整的构思;2*****年5月17日电信节的日子,自己买上电脑装上宽带后,下班的业余时间几乎都泡在网上,心和奔4电脑一起沸腾…… 早就从报纸、电台得知《榕树下》文学网站是互联网中最好的,那是我很希望在那里有自己的几个文集,于是我将刚写好的几篇稿子全部投入《榕树下》,结果一篇接着一篇的发表,有时最多一天发表5篇散文和小说,有时人在写作虚幻状态,常常是彻夜不眠,与日月争辉,和电脑一起迎接曙光,我看着自己发表的一篇篇文章,陷入沉思之中…… 我感到网络文学就象空气中有很多尘埃,它们在飘浮过程中,始终在做着布朗运动,但每时每刻都会有尘埃落下,落在水面、地面、花朵上面,在人的眼里,每一粒尘埃都无足轻重;在宇宙眼里,每一个人同样也是无足轻重。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面对无穷无尽的浩瀚,有限的个体又怎么会没有悲哀?太极两仪四象八卦,由此而生诸多情感,或惶恐或愤怒或忧伤或绝望也或是守得刹那心明时的喜悦,化作漫空雪花,一片片飞下。没有形状一模一样的雪花,也没有心灵一模一样的人。孤独的个体在苍茫中行走,足音响起,这就是属于你惟一的世界。宇宙生生不息,天道流转不止。世界在一呼一吸中膨胀塌陷。它也如我们般,都是有生命,有限的个体。生命来自于虚空,其形状如汪洋,但永无边际。 黄金书屋 、榕树下、 白鹿书院 是我最喜欢的三大文学网站,而我在白鹿书院 审的文章6000多篇中,比较好的我都让《榕树下》编辑看看,几乎是一篇不能发表。我在白鹿对网友最大的希望是希望大家努力提高自己,不要夜郎自大。争取自己的文章同时也能在《榕树下》发表。我的启蒙地在《榕树下》,告别了白鹿,我还会继续回到《榕树下》,那是我真正的文学天堂!!!!!! 记得有个网友是这样写的:“偶闻丹虹的文章已经告别了白鹿,看他发在白鹿最后的文章——我美丽的黑龙江,我心里有无限的哀伤,漫步西子湖旁,看着岳飞“还我河山”四个大字,仿佛是虹的热血在激荡。在白鹿书院到处都是“关上门,跳上床,做爱也疯狂”的今天,只有“我的大漠”、“我美丽的黑龙江”才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为什么“商女不知亡国恨”的过去演变成“网女不为爱情守”;我看到爱虹的女孩几乎都是白鹿的女编辑,虹好幸福啊,那么多女子为他流泪写诗,她们的心随虹脉搏一起跳动…… ”

Copyright©2008-2026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139143号-5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云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com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