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你知道多少?
去年三月份离开原单位后,一直没参加社保。年前把户口迁了过来,准备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保。没想到还挺麻烦的,很多东西都不清楚,甚至相关劳动法规也是一知半解。什么事情只有你经历过,方能有个较为全面的理解。结合这几天的来来回回的奔波,简谈几点感受,算不上经验,仅仅是对这个过程的总结。
第一、大都员工对劳动法的不重视导致权益被侵犯。新劳动法颁布有好几年了,但很多求职者、在职者以及失业者对这个法规知之甚少,甚至合法权益被侵犯了,也不知道。有些人就算知道了,也采取了容忍的态度。常见的权利侵犯主要有以下几条,一、试用期时间过长,其实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二、已经参加工作了,但没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办理社保;三、用工单位不遵守劳动时间,很多企业尤其是民企采取了单休,但没有提供额外的加班费等。很多初次求职者,由于求职心切,很难考虑到这些权益,只有期望能碰到一个正规单位和仁义的老板。
第二、很多用人单位的功利性从而经常打政策的擦边球。既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这种投机心理在很多民营企业家中大量存在。 用工成本是很多公司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很多知名企业比如富士康把工厂大量转向内地,主要是为了节约劳动成本。正当的节约成本无可厚非,但为了节约总想钻法律的空子,着实有点不地道。很多企业总是抱怨留不住人,甚至感慨现在的员工忠诚度太低了。但如果企业主摆出一副黄世仁的姿态,怎么能让员工死心塌地的跟随你呢。经开区某知名公司,属于制造业,正常需要2000左右工人。但由于行业利润低,为了利润最大化,在用工方面尽量的节约,其中很多员工在工厂工作半年多都没办理社保。不料被员工举报了,结果可想而知,不但经济上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还上了黑名单。
第三、 劳动法本身的复杂性和难以操作性。不可否认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越来越完善,但总是给我等一般劳动人民甚至人力资源专业人士感觉比较复杂和难以操作。很多人都不知道五险是什么并且有哪些保障。比如我经过这次奔波才知道原来交过一年以上的社保,就可以领失业险。当然里面的手续也比较麻烦,如离职理由不能是主动辞职,要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需要参加相关培训等等。劳动法出发点很好,但落实和操作过于繁琐和复杂让一些用人单位和个人望而生畏。 比如一个人到家公司工作半年后,辞职后到异地工作,如何办理?实用的东西往往都特别简单,也只有简单才能为更多的人认可。看来劳动法还需要不断完善,更需要快速的普及。
最后、当前重关系轻制度的社会属性。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离法治社会的距离很远。比如现在仍然没有定论的吴英案,死刑该不该执行呢?如果执行了,说明了相关制度本身有问题;如果不执行,法律的严肃性又受到了一次嘲笑和挑战。也许很多人心里面,特别是精英阶层,更愿意通过关系来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并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想不折不扣的落实劳动法,无异于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