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有些言论由字面上看来很简单,但是触及古代材料的部分就不易说明白了。以
礼仪来说,当子张请教:“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2.23)
“十世”的“世”是“易姓受命”之意,譬如,“夏商周”三代,又称三世。子张想知道自此以后十世的情况。孔子的回答是:不论多少世,
礼仪是大同小异的,每一世都有些增减损益。古今社会当然有别,但人性是一样的,都需要
礼仪的规范,并且这些
礼仪总有些基本原则是一直延续下去的。
朱熹在注解时想要呈现这一点,于是引述东汉马融之说,再作补充说明。朱注说:“马氏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愚按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谓仁义礼智信。文质,谓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三统,谓夏正建寅为人统,商正建丑为地统,周正建子为天统。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
孔子原文的意思是:各个朝代的
礼仪,有因袭前朝的部分,也有自行损益的部分。但是朱注把“三纲五常”说成因袭的部分(礼之大体),则有商榷余地,因为“三纲」”之说始见于东汉班固《白虎通》。先秦谈人伦总是以“五伦”为主。或者如顾炎武《日知录》所云:“《记》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其说亦合先秦史料。
再看“五常”,《尚书.泰誓》首先谈到“五常”,所指为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到《汉书.董仲舒传》,才有“夫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饰也。”一语。董仲舒为西汉时人。以五常而言,孔子不曾并谈五者。孟子并列其中四者为“仁义礼智”,而对“信”则说过:“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可见,“信”与“义”不能等量齐观。因此,五常是汉人配合五行之说所凑和成数的产品,岂可说是“礼之大体”?
“三纲五常”自汉代以来,成了一顶大帽子,被统治者用来约束人民,最后演变为“礼教吃人”,实不可不辨。真正的孔孟思想在谈到五伦时,只有“一纲”,亦即孟子所谓“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孟子.滕文公上》)亦即:子女应以父母为纲;因此只有孝道是“不可逆”的要求。其他如“君臣”、“夫妻”,“兄弟”与“朋友”,皆为“可逆”,不成其为纲。同时,人类整体也有“一本”,亦即人类生命的来源是“天”。
至于有关“文质三统”之说,亦为汉人见解。若以“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而言,试问“忠、质、文”三者可以只要其一而排除另外二者吗?孔子不是说过“文质彬彬,然后君子”(6.18)吗?他不是说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5.27)吗?在诠释孔子思想时,杂入太多汉代或更后代的观点,实无益于理解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