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银行是技术引领创新、互联网思维传播发展的产物,也是互联网金融造成支付脱媒、融资脱媒、信息脱媒之后在更高层次回归银行业,因此不会复制实体银行“水泥+鼠标”(设立营业网点同时提供网银、电子渠道服务)的发展路径,而是一个拥有合法商业银行身份的互联网企业。
2014年,银监会批复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和上海华瑞银行进入筹建阶段。从目前已披露信息及发起人股东的行业背景来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将会沿着互联网金融的道路,发展成为没有营业网点的网络银行。网络银行“轻资产重服务”的发展模式所产生的鲶鱼效应、示范效应,将对中国银行业及其监管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1995年10月18日,世界上诞生了第一家网络银行”美国第一安全银行”(SFNB),完全在互联网上提供银行非现金服务,但此后网络银行并未如同人们预期那样成为银行业主流。
2013年,互联网金融浪潮席卷中国,说明互联网企业已成功探索到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网络银行作为互联网行业应用发展到一定阶段和规模时的产物,并非“早产儿”。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90后,平均网龄达7.53年,日均上网时长达11.45小时,已经进入社会,正源源不断地充实网络银行的用户队伍。
2014年9月19日,阿里集团登陆美国股市融资250.2亿美元,创造了全球史上最大规模IPO,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的里程碑。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网络社会已经形成,互联网金融前景广阔。
为了规范网上支付业务,人民银行已把支付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从2011年5月18日到2014年7月15日,合计颁发了269张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机构获得了从事获批复业务的合法资质,互联网支付、理财、融资活动蓬勃发展。
2013年,我国互联网支付规模达到5.37万亿元。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在支付宝基础上,相继推出小贷、余额宝、招财宝、娱乐宝等系列产品,建立全国性金融网络(包括163家中外资银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银行业务和代理金融业务链条,占据非金融支付约50%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财务通也挟其微信支付占据了非金融支付20%以上的市场份额。可以说,脱胎于支付机构的两家网络银行,已实际拥有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就银行业务本身而言,支付机构、网络银行并不会比实体银行做得更好,这也是国外网络银行发展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电子商务成为第三产业发展重点的大背景下,网络银行拥有雄厚的业务基础。中国的支付机构背靠成体系的电子商务企业,形成了“客户-服务-平台-合作伙伴”的生态圈,“网融结合”运行模式大行其道,存贷汇业务成为嵌套在整个供应链中不可替代的场景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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