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俊景,梁俊景讲师,梁俊景联系方式,梁俊景培训师-【讲师网】
互联网金融首席律师
新形势下企业家及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与防控 企业从它建立的第一天起,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企业收益的取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在克服各种风险的影响,有效管理各种风险的条件下完成的。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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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的前世今生”入题娓娓道来讲述当今互联网+视野下企业经常遇到的十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近四十个高风险行为及相应的防范措施,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用到的四部主要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所明确的八十多个高风险行为及防控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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